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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融资新政今起正式实施

最终方案与早前草案相比略有修改,3184家企业进入首批名录 
 

■ 一手袋厂的加工生产车间 本报记者 郑家雄 摄
 

  东莞日报11月20日讯  备受关注的10亿元融资新政——“重点中小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及“操作规程”终于出台了。记者昨日从市金融办获悉,今日市政府将召开动员会议,正式颁布该计划及操作规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很快将“喝”到期盼已久的融资“甘露”。

  最终方案略有修改

  记者翻阅方案发现,融资支持计划仍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对银行机构为名录中企业直接提供新增贷款(指2008年10月1日以后新增发放的贷款,不含借新还旧贷款)而产生的风险实施直接贷款支持计划;二是对担保机构为名录中企业提供新增贷款担保而产生的风险实施贷款担保支持计划;三是对名录中获得新增贷款支持(不含短期票据融资和贸易融资)的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计划。

  不过,对比此前披露的信息,记者发现融资支持计划中的“贷款担保支持计划”的最终方案略有修改,即担保公司若参与该计划,向名录中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由“最高不得超过1.8%”改为“最高不得超过2.5%”。

  “担保公司核算了一下,若担保费率不能超过1. 8%,那就是亏本买卖了。”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率基本在3%以上,若不能超过1. 8%,不少担保公司都表示宁愿不要政府的贷款风险补偿金,最终在担保协会的申请下,该条款作出细微修改。

  另据悉,所有参与计划的银行、担保机构都必须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

  3184家企业进入首批名录

  为尽量使10亿元融资新政惠及更多的企业,金融办等相关部门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相结合,即满足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银行机构推荐或企业自主申请两种方式参与该计划。目前,共有3184家企业进入首批“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数据库”。其中,中小企业有1821家,加工贸易企业有1363家。

  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首批企业名录将于明日在本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经贸局、外经贸局反映。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纳入“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数据库”。

  那么,没能进入首批名录的企业还有机会吗?对此,金融办表示,数据库名录原则上按月更新,一方面满足条件的企业仍可通过银行机构推荐或自主申请两种方式提出入库要求;另一方面,已入库的企业,若因客观条件变化不再具备资格的,相关部门查证后将从名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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